日前筆者也了解過,來自美國加州的湯普森·拉莫·伍爾德里奇公司,研發(fā)出了一種超遠距離的激光槍。 它通過內置的化學物質產生反應并生成激光束,來達到攻擊敵人的目的,能在人體上燒出直徑4厘米寬的洞,并造成強烈的疼痛和一定的出血。但這類武器殺傷力比較大,也比較難普及。目前小型的激光武器都近似于“壓制性武器”,例如我國的炫目槍,能夠造成歹徒1分鐘的失明。海外也有類似的鎮(zhèn)壓系統(tǒng),但一般都是范圍較廣的鎮(zhèn)暴武器。激光的用途還偏向于導彈的攔截,但筆者相信在未來幾年內,激光能夠代替實體子彈作為武器。
